知識產權的地域性相關說明(知識產權地域性理解)
知識產權的地域性是指根據一個國家或地區的法律產生的知識產權。原則上只在該國家或地區范圍內有效。超出了那個區域的范圍,知識產權就不復存在了,往往被稱為嚴格的地域性。知識產權的地域性是知識產權的本質屬性,根植于知識產權客體(精神產品)的特性和主權國家的領土優勢。以下就是為大家帶來的知識產權的地域性相關說明。
知識產權的地域性相關說明
一,知識產權是依法確定的“私權”,屬于內國知識產權制度調整的范圍,只在其依法產生的地域內有效。一旦跨越這個地域界線,這種排他專有權也就無法律效力了。一項在國內獲得專有權的智力成果,如果在他國沒有依當地法律被授予專有權,勢必在進入該國的公有領域時不能受到該國的合法保護。因此,知識產權是有地域性的,或者說是有國界的。國界的。
二,作為知識產權“標的”的智力成果卻是無國界的。科學、技術與文化作為人類社會共有的文明成果,原則上可以為全人類共同享用,沒有民族之別、膚色之分、制度之異。智力成果本質上的這種共有性,為其跨越國界,在世界范圍內流動與傳播提供了潛在的可能性空間。但是,要把這種潛在的可能性較變為現實的可能性,受兩個因素的制約:一是享用智力成果的客觀需要,二是智力成果流動與傳播的客觀條件。
隨著國際民商事交往日益密切,人們逐漸認識到知識產權嚴格的地域性特征嚴重阻礙了國際技? 術交流與合作。因此,自19世紀末以來,一些全球性或區域性的國際知識產權組織相繼出現,形成了一套國際知識產權保護體系。以上就是為大家帶來的知識產權的地域性相關說明。
版權聲明:本文內容由網絡用戶投稿,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本站不擁有其著作權,亦不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如果您發現本站中有涉嫌抄襲或描述失實的內容,請聯系我們jiasou666@gmail.com 處理,核實后本網站將在24小時內刪除侵權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