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你定的OKR,走著走著就變成了KPI?到底什么是OKR?(okr與kpi的區別感悟)
從谷歌刮起的OKR風吹進了中國,隨著同樣的擁躉者字節跳動的崛起,這股風席卷了諸多企業,許多老板聽了管理課之后紛紛效仿,于是吶喊著:

“去KPI,擁抱OKR!”
“KPI已死,OKR怎么立?
“如何從KPI走向OKR?”
然而卻在落地時有諸多水土不服:
員工紛紛吐槽:
l“反正OKR又不影響薪資,那我還拼命干什么”,失去了外在激勵,被動型員工難以有效激發活力;
l“反正OKR根本完不成,那我還努力干什么”,目標過高,讓員工容易放棄;
l“拼了命這個任務也完不成,是不是我太廢物了?”總是沒有達成目標,時間一長讓員工很有挫敗感,打擊了他們的積極性,讓他們自我懷疑;
中層也暗暗叫苦:
l“60%自下而上制定目標?根本沒用啊,目標都是老板與各個部門負責人開會敲定下來的”,很難做到洞察員工需求,讓員工自驅動;
l“最多5個O?直接沒可能,帶個小團隊,砍了半天,也是11個”,明明就是披著外衣的KPI,掛羊頭賣狗肉,換湯不換藥。
那么問題來了,OKR為什么會在落地時遇到水土不服?
要說哪里做錯了,首先我們要知道OKR和KPI到底區別在哪里。
簡單來說:
OKR是目標(Objectives),是我要做,是讓員工自下而上,愿意主動去完成;
KPI是指標(Indicator),是要我做,是老板定了任務之后,自上而下命令員工不得不完成的。
OKR在國內的應用達人張一鳴曾做過一個非常形象的比喻,KPI就像是超級計算機,也就是由老板提出戰略設計,并將其分解為任務,再將其層層下發,整體由領導Control。
而OKR就像分布式運算的計算機,做的是Context,也就是讓員工基于大目標做出判斷,自行分解任務,讓更多的想法自下往上涌現出來,而不是根據老板的指令來執行。
對于我們行政來說,KPI就是老板跟你說,你需要把采購成本預算控制率保持在95%,否則就完不成KPI,需要扣錢,而OKR則是,老板和你有一個需要控制成本的共識,然后中間怎么做你自己來定,最終只看關鍵結果即可。
為什么我們的OKR會水土不服呢?
一是因為我們沒有分清企業性質
一般來說,如果你的企業屬于互聯網、文化、傳媒等創新型企業,或者是尋求轉型的傳統企業,以及設置崗位以腦力勞動為主的知識型崗位居多,那么OKR更合適,因為這能夠給予員工足夠的自主性。
而如果你是傳統企業,崗位以簡單重復性的工作為主,那么KPI比OKR更合適。
二是因為我們沒有厘清員工心態
OKR誕生于英特爾,后來發展于Google,而之所以OKR在西方能夠流行,而在中國水土不服,核心是在于OKR設定的是挑戰性的目標,也就是不是人人都能完成的,而是需要跳一跳才能夠得著的。
要知道,西方教育是創新性的教育,更加注重人的自驅力,他們認為不斷挑戰自我極限才是最爽的。
而中國的員工在應試教育培養下,更加需要一個外在的力來推動他們前進,甚至很多情況下,員工僅僅是能完成這個任務就不錯了,更別說做得更好了。
相信許多人都知道OKR的制定中,大目標O需要做到鼓舞人心、是可達成的挑戰目標、需要這個周期內可執行、要可控、要對公司整體業務有價值這五點。
但是許多人卻忽視了,這個目標O,需要達到“以前做不到,但現在可以完成”這個核心關鍵點,即不能夠將其設置為無法完成的海市蜃樓,只有這樣,才能夠讓員工在完成時更有成就感。
而關鍵結果KR大家也知道很籠統的五點,即夠具體、可衡量、有挑戰、能支撐到目標完成、有明確的時間節點。
而在實際制定時,需要做到這么幾條:
a. 只寫關鍵項,而非逐項羅列工作
我們需要知道,KR不是為了向老板證明“我有多么辛苦”而羅列的需要做的具體工作,而是把精力集中放在可以讓目標取得進展的關鍵項上。
比如我們的目標是提高企業的安全管理,那我們的KR并不是羅列“需要每周抽查食堂、員工宿舍安全衛生一次”,而是“制定規則,將安全發生事故次數率降低5%”
b. 基于結果,而非任務
我們設置KR的目的并不是制定一個任務清單,而是要找出能夠影響目標的具體做法。
例如,“拜訪供應商”只是任務,而不是KR。“獲得3個有效供應商”才是一個KR,因為它需要付出一定的努力才能實現。
c. 考慮所有的可能性
我們制定KR時,不要盲目自信,覺得一定能完成,也不要覺得給自己留有余地而降低KR,一定要考慮全面因素,對任何可能影響到目標的可能性都有考慮進去。
比如某快餐店的行政團隊想要提高員工的企業滿意度,由于缺乏相應的數據,他們理所當然地認為員工滿意度較低是受到了福利的影響。
于是,團隊將團建活動作為一個關鍵度量指標,并且投入了很多精力和財力,最后卻發現這并不是影響員工滿意度的關鍵因素,更多人只是因為高層的指令朝令夕改,難以完成才離開的。
首先,對于OKR本身來說,需要重視季度中期的反思,不要一開始隨心所欲,等到季末時才發現KR的評分不如意是因為一開始制定就不合理,又或者1月制定了,3月才評審OKR,這都是不可取的。
其次,在考核層面,需要注意,OKR是工作方法,而非考核方法。
有些領導將OKR結果作為績效獎金的參考,也有人認為要直接考核OKR,然而不論是參考還是直接考核,都是考著考著就回歸了KPI。
我們還是看看OKR的鼻祖谷歌是怎么應對的:
谷歌將員工評價分為:員工出色的OKR業績成果、其它工作表現和完成情況三方面,但并不將OKR打分直接用于個人評價。
然后評價方式包括自我評估、同事評價、經理評價、校準會議糾偏等幾種形式.
其中最重要的是校準會議,由多個部門經理共同參加,從多個視角對員工全面評議,充分討論員工的價值貢獻大小,個人優勢、潛力和發展方向,避免了直接經理做出片面的或不公正的評價。
所以說,OKR只是作為參考,而非決策因素。
說白了,OKR其實是一個工具,一個幫助我們變得從外在驅動變成內在驅動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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