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以及工廠生產安全管理制度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今天給各位分享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工廠生產安全管理制度
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內容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職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
者將要
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臵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
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門是否暢通。
(三)
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企業每年組織對電梯、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廠長(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必須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其主要職責為
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以及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并完善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和存在問題,研究和部署安全生產工作。
三、認真堅持“五同時”原則,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時,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
四、認真執行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
五、組織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確保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六、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對發現的事故隱患應及時組織力量進行整改,把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七、組織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設備器材和人員,并定期組織開展演練活動。
八、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組織事故搶險救援,配合上級部門開展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并組織對所發生事故進行調查、分析、統計、登記和報告,事故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原則。
九、向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等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接受工會、股東、從業人員對安全生產事故工作的監督管理。
十、組織開展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活動,確保從業人員持證上崗作業。
副廠長(副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應協助主要負責人做好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支持安全科(室)開展工作。其主要職責為:
一、落實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獎懲制度。
二、經常組織安全科(室)等有關職能部門或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對重大事故隱患,應向主要負責人報告,并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布置安全生產工作任務,并對例會討論決定的事項負責組織貫徹落實。
四、主持制定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從業人員開展安全培訓。
五、協助主要負責人編制、審查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做好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實施工作。
六、協助主要負責人做好“五同時” 制度審查和執行工作。
七、對在用的設備、工藝流程和作業場所的職業衛生狀況定期組織檢查和檢測檢驗,保證設施設備完好性,工藝流程的安全性和職業衛生狀況符合有關規定和標準。
八、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登記建檔監控,組織排除或治理安全生產隱患。
九、及時修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開展演練活動。
十、接到傷亡事故(中毒事故)報告時,應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并向主要負責人報告。
安全科(室)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一、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及有關部門制定的方針、政策、法規,以及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
二、組織制定、修訂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并監督執行情況。
三、組織參加本單位安全大檢查,監督不安全因素整改措施落實和按期完成。
四、組織安全技術教育,按要求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和新工人進廠的安全教育。
五、 參加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負責事故統計上報工作,參加工傷事故的鑒定工作。
六、確保消防設施完好備用,定期進行演習,督促火災隱患的整改。
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職責
總工程師對企業生產中的安全技術問題全面負責,副總工程師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技術問題負責,其職責是:
一、組織開展技術研究工作,積極采用先進技術和安全防護裝置,組織研究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方案。
二、在組織新廠、新裝置以及技術改造項目的設計、施工和投產時,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三、審查企業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保證技術上切實可行。
四、負責組織制訂生產崗位塵毒等有害物質的治理方案、規劃,使之達到國家標準。
五、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復發生。
車間主任、副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車間主任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副主任對分管業務的安全工作負責,其職責是:
一、保證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在本車間貫徹執行,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二、組織制訂并實施車間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三、組織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開展崗位技術練兵,并定期組織安全技術考核;組織并參加每周一次的班組安全活動日,及時處理工人提出的意見。
四、組織全車間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等處于完好狀態,并教育職工加強維護,正確使用。
五、及時報告本車間發生的事故,注意保護現場。
六、建立本車間安全管理網絡,配備合格的安全技術人員,充分發揮車間和班組安全人員的作用。
班組長(工段長)的安全生產職責
一、認真執行本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班組人員工作,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
二、堅持班前安全活動,經常組織本班組人員學習工種安全操作規程,監督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不斷提高自保能力。
三、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做好班前講話,不違章指揮,不冒險蠻干。
四、做好對本班組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的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報告有關部門或領導。
五、認真做好本班組新進場人員的進場教育和崗位教育工作。
六、發生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后,要保護好現場,并立即上報有關部門或領導。
車間安全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一、車間安全人員在車間主任的領導下,負責車間的安全生產工作,協助車間主任貫徹上級安全生產的指示和規定,并檢查督促執行。
二、負責或參與制訂車間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檢查執行情況。
三、負責編制車間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并負責及時上報和檢查落實。
四、做好職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教育與考核工作,負責新入廠人員的二級安全教育,督促檢查班組、崗位三級安全教育。
五、參加車間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和設備改造、工藝條件變動方案的審查,使之符合安全技術要求,落實裝置檢修停工、開工的安全措施。
六、負責車間安全設備、滅火器材、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車問塵毒情況,提出改進建議。
七、每天要深入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制止違章作業。
工人安全生產職責
一、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二、精心操作,嚴格執行工藝紀律,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
三、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隱患,把事故消滅在萌牙狀態。發生事故后,要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并保護現場,作好詳細記錄。
四、按時認真進行巡回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五、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六、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七、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
八、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
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廠(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安全生產職責
廠(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的任務是:研究、統籌、協調、指導廠(公司)的重大安全生產問題,組織重要安全生產活動,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廠(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管理標準及安全生產政策的擬訂工作。
二、綜合管理廠(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廠(公司)安全生產形勢,擬訂公司安全生產規劃,指導、協調和監督廠(公司)所屬各單位做好安全生產管理。
三、負責廠(公司)安全生產信息的發布,對廠(公司)管理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實施監督,組織、協調廠(公司)管理范圍內安全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四、組織廠(公司)安全生產方面的宣傳教育和廠(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組織指導并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和項目經理的安全資格審核等工作。
五、監督檢查各單位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有關設備、材料和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情況。
六、監督檢查各單位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和環境管理體系的運行情況,監督檢查各單位對重大危險源、重要環境因素的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
七、擬訂廠(公司)安全生產科研規劃,組織指導廠(公司)及所屬各單位安全生產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示范工作;
八、負責對廠(公司)重要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研究,審定并最終做出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獎罰。
安全科(室)安全生產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指示,在廠長(經理)和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負責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對新入廠職工進行廠級安全教育,組織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
三、組織制訂、修訂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提出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檢查執行情況。
四、組織參加安全大檢查,貫徹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制度,協助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訂防范措施,檢查隱患整改工作。
五、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及大修項目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試車投產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六、負責鍋爐、壓力容器安全工作。
七、深入現場檢查,解決有關安全問題,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處理。
八、監督檢查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備類事故的匯總統計上報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檔案。按規定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十、負責對企業各單位的安全考核評比工作,會同工會認真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積極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先進技術及現代安全管理方法。
十一、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搞好安全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和管理工作。
十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網絡,指導基層安全生產工作,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建設,定期召開安全專業人員會議,不斷提高基層安全員的技術素質。
設備管理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一、貫徹國家、上級部門關于設備制造、檢修、維護保養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規程和規定,做好主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制訂和修改各類機械設備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
二、負責機械設備、電氣、動力、儀表、管道、通排風裝置及工業建筑物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三、負責組織對工業建筑設備安裝、起重機械、施工機具、爐具、壓力容器、各種氣瓶、防毒和防靜電裝置、機械和電氣聯鎖裝置、高壓管件等的安全設施進行定期檢查、校驗工作,以及特種設備的登記工作。
四、在制訂或審訂有關設備制造、改造方案和編制設備檢修計劃時,應有相應的安全措施內容,并確保實施。
五、組織本專業的安全大檢查,對檢查出的有關問題要有計劃地及時解決,按期完成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事故隱患整改項目。
六、負責本專業特殊工種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
技術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一、編制或修訂技術操作規程,工藝技術指標必須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并經常督促檢查執行。
二、制訂長遠發展規劃,編制企業技術措施計劃。
三、嚴格執行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的原則。
四、組織并督促各生產單位對生產操作工人的技術訓練。
五、負責貫徹工藝紀律管理規定,經常檢查工藝紀律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存在問題。
六、負責組織工藝技術方面的安全檢查,及時改進技術上存在的問題。
七、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積極采用先進技術和安全裝備。
生產調度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一、及時傳達、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堅持生產與安全的“五同時”。
二、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指揮生產,發現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應及時制止,嚴禁違章指揮。
三、在生產中出現不安全因素、險情及事故時,要果斷正確處理,防止事態擴大,并通知有關主管部門共同處理,認真做好記錄。
四、參加安全生產大檢查,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
人事勞資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一、新入廠人員(包括實習、代培人員)及時組織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車間。會同安全科(室)組織對職工的安全技術教育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
二、把安全工作業績納入企業干部晉升、職工晉級和獎勵考核內容。
三、按國家規定,從質量和數量上保證安全生產人員的配備。
四、與全體從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五、臨時用工協議書中應有安全方面的條文,并會同有關部門執行。
保衛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一、健全安全保衛制度,認真做好要害部門安全生產的保衛工作。
二、負責企業內炸藥、雷管、劇毒物品的管理和審批。
三、掌握企業主要生產過程的火災特點,經常深入基層監督檢查火源、火險及滅火設施的管理,督促落實火險隱患的整改,確保消防設施完備和消防道路通暢。
計劃、財務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一、在編制生產計劃和總結生產完成情況時,必須同時計劃和總結安全生產工作。
二、在編制、檢查基本建設和工程計劃的同時,編制檢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企業安全措施經費在固定資產、改造資金中提取10%—15%的規定,專款專用,定期核算。
三、按照國家規定,為從業人員購買工傷保險和商業保險。
四、保證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和清涼飲料的開支,保證企業安全生產實際需要的經費。
五、保證安全經費能夠及時、有效的投入。
工會安全生產職責
一、貫徹國家及總工會有關安全衛生的方針、政策,并監督認真執行,對忽視安全生產和違反勞動保護的現象及時提出批評和建議,督促和配合有關部門及時改進。
二、監督勞動防護費用的使用情況,對有礙安全生產、危害職工安全健康和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有權抵制、糾正和控告。
三、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教育職工自覺遵紀守法,執行安全生產各項規程、規定,支持廠長對安全生產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給予批評和懲罰。
四、參加企業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制訂。
五、對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進行監督,提出意見。
六、對本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侵犯從業人員合法權益,提出糾正。
七、對本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存在事故隱患,提出解決建議。
八、對危及從業人員生命安全的情況,要求本單位組織職工撤離危險場所。
九、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參加事故調查,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一)安全生產會議制度。(二)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及安全生產費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三)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四)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和安全生產情況報告制度。(五)“三同時” 管理制度。(六)安全生產考核和獎懲制度。(七)崗位標準化操作制度。(八)危險作業審批制度。(九)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管理制度。(十一)勞動防護用品配備、管理和使用制度。(十二)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和檢修、維護制度。(十三)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十四)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十五)應急預案管理和演練制度。(十六)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安全環保部為本公司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任命分管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經理進行監管,安全部人員由取得相關資格證書的專職(或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成。
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等工作。
【法律依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第一條 為牢固樹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提高企業員工安全生產意識,增長安全生產知識,認真做好企業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企業應建立健全哪些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按照安全生產方針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各級負責人、各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生產部門和各崗位生產工人在安全生產方面應做的事情及應負的責任加以明確規定的一種制度。其實質是"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是安全制度的核心。
企業法定代表人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企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安全生產的企業負責人,負主要領導責任;分管業務工作的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車間、班組的負責人對本車間、本班組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各職能部門在各自業務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各崗位生產工人要自覺遵守安全制度、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在本崗位上做好安全生產工作。[1]
2、安全操作規程
安全操作規程是生產工人操作設備、處置物料、進行生產作業時所必須遵守的安全規則。
安全操作規程應包括以下內容:
(1)作業前安全檢查的內容、方法和安全要求。
(2)安全操作的步驟、要點和安全注意事項。
(3)作業過程中巡查設備運行的內容和安全要求。
(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5)作業場所、作業位置、個人防護的安全要求。
(6)作業結束的現場清理。
(7)特殊作業場所作業時的安全防護要求。
安全操作規程對防止生產操作中不安全行為有重要作用。
3、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證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安全生產法規得到認真貫徹,在管理與安全生產有關事項時有一個行為準則,企業應建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
(1)職工安全守則
(2)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3)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4)事故管理制度
(5)危險作業審批制度
(6)特種設備、危險性大的設備、危險化學品運輸
工具和動力管線的管理制度
(7)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8)職業衛生管理、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制度
(9)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管理制度
(10)"三同時"評審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出租合同安全評審制度
(11)安全生產檔案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
(12)危險化學品包裝物管理制度
(13)危險化學品裝卸、儲存、運輸和廢棄處置安全規則
(14)危險化學品銷售管理制度
(15)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制度
(16)危險化學品托運安全管理制度
(17)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安全評價制度
(18)本單位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援的制度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章 安全生產職責
第一款 基本原則
第一條 企業單位的各級領導人員和職能部門,應在各自工作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包括防火安全)和文明生產負責。
第二條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企業單位的每個員工,都應在各自崗位上,認真履行安全職責。
第二款 各級各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第三條 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總經理是企業法定代表人,是企業安全生產和防火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單位安全生產、防火安全和職工健康工作全面負責。
2、確定本單位安全生產和防火工作目標,保障本單位安全生產基本條件和消防安全符合規定要求。逐級簽訂安全生產和防火安全工作責任書,并落實其中的相關條款,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3、審定安全生產規劃和計劃,簽發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批準重大安全技術措施,切實保證安全生產和消防的資金投入,不斷改善安全生產的條件。
4、負責組建安全生產和防火工作管理機構,健全充實安全管理人員。
5、聽取各級各部門安全工作匯報,決定安全工作的重要獎懲事項。
6、每月主持召開安全工作例會,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并形成記錄文件。
7、每月組織一次以上的安全生產和防火安全檢查工作,并檢查考核同級副職和基層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發現隱患,應下達整改指令,審批整改經費和整改措施,督促復查整改到位。
8、組織開展全員性的安全教育與考核工作,對新員工實施三級安全教育制度。
9、組織開展全員預防性的安全演練制定應急措施預案,提高員工在緊急狀態下的應變能力和技能。
10、發生事故應立即向上級報告,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盡量減少損失,并保護好事故現場。協助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展開調查,處理好善后工作,落實事故“四不放過”原則。落實改進措施,防止事故重復發生。
第四條 公司分管安全生產副經理職責
1、分管安全生產領導是安全生產的直接指揮者,對單位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要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單位安全生產,防火安全和職工健康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
2、按照本單位安全生產和防火工作總目標要求,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對安全生產責任書的條款要逐條抓好落實工作。
3、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劃和計劃,制定、修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報總經理審批后組織實施。
4、帶領安全生產和防火工作管理機構人員開展工作。
5、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掌握第一手安全工作有關情況,實施安全工作的獎懲事項。
6、每月召集召開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做好安全生產內部資料。
7、每月至少一次帶隊進行安全生產和防火安全檢查工作,及時糾正違章行為,發現的隱患,應認真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實工作,直到隱患消除。
8、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對新員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教育檔案工作。
9、組織安全演練的具體實施工作,考核員工的應變能力和技能,對應急措施預案進行演練實施。
10、對現場安全生產進行直接管理,防止事故發生。對外包或單位內臨時施工項目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嚴防事故的發生。
第五條 公司其他副職安全生產職責
1、公司其他副職要按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在各自分管的范圍內對安全生產和防火工作負責。對所管轄的生產、經營、設備、物資、員工以及供銷、后勤等工作的安全問題負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責任。
2、在生產經營中遇到安全與效益、安全與速度、安全與任務發生矛盾時,要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求效益、講時效。
3、嚴格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和消防的方針、法律、法規、標準等,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及時糾正生產經營中的違章行為。
4、組織對管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防火工作檢查,每月至少一次,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一時無法解決的應報告、研究解決。
5、負責對管轄范圍內的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對員工的應知應會事項要落實到每個人。
6、每月召開的安全例會,應分析管轄范圍內的安全動態,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與防火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7、對臨時性的任務,一定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容易造成事故的事項,要親自指揮指導實施于全過程。
8、負責管轄范圍內一般安全問題的審批,重大安全問題應提交安全分管或總經理審批。
9、管轄范圍內安全狀況與個人經濟收入掛鉤,具體辦法另訂。
10、管轄范圍內發生事故,應積極參與搶救,并承當相應的責任。
第六條 治安保衛部門安全職責
1、負責企業內消防、交通、門衛、要害崗位的安全保衛工作。
2、貫徹執行安全保衛的規定,維護企業治安秩序。
3、每天對本單位各部門的安全保衛工作進行巡查,發現內部治安保衛隱患,督促其限期消除,并向領導報告。
4、經常進行防火,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培訓演練。
5、負責滅火器材的計劃編制,配備和維護管理工作。
6、協助當地派出所加強單位流動人員的管理。
7、對本單位發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災害及生產事故,應按規定向單位領導報告,并積極參與搶救工作,保護好現場,協助事故調查。
8、忠于職守、履行職責、不徇私情、提高水平、依法護廠。
第七條 車間管理員安全生產職責
1、車間負責人對本車間的安全生產和防火工作負總的責任。在組織管理車間生產過程中,具體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法規、標準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對本車間員工的安全和健康負全面責任。
2、在布置生產工作任務時,一定要對安全注意事項進行交底。對員工的安全操作技能要了如指掌,因人而異分配工作,確保安全與效益同步。
3、經常檢查車間內建筑物、設備、設施、工具和安全器具完好情況,檢查有否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及時排除隱患。發現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應立即下令停止作業,撤出人員。
4、經常向職工進行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安全知識、操作技術教育。對新員工、調換工種人員上崗前要進行安全教育。以上教育事項應留檔。
5、教育員工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協調各部門之間的人員關系,對各班完成的產量、質量進行記錄跟蹤。組織建立工人的技術檔案。
6、參加安全例會,應及時報告存在的問題和矛盾,對制定的對策應負責抓好落實工作。
7、教育職工愛護設備,每天要組織進行設備檢查,保證設備處于良好狀態。搞好安全生產記錄,每個月與職工進行一次座談,分析在生產中的問題,及時解決有關問題。
8、對檢修和臨時任務要交待有關安全事項,負責現場指揮。
9、負責落實安全生產和防火責任書中相關條款,落實安全操作規程,落實安全規章制度。對遵章守紀者提出獎勵意見,對違章蠻干者提出懲罰意見。
10、發生事故立即報告,并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并對造成事故承當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安全教育制度
第一條 三級安全教育制度
1、入公司教育
對新入公司的或調動工作的工人(包括到企業參加生產實習的人員和參加勞動的學生),在沒有分配到車間或工作崗位之前,必須進行初步的安全生產、防火知識教育。入廠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①本企業安全生產總體要求,介紹企業安全生產方面的一般情況,學習有關文件,講解安全生產的重大意義;②介紹企業內特殊危險地點;③一般電氣和機械安全知識教育;④一般的安全技術知識和火災、傷亡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和事故教訓,從正反方面來講解安全生產的重要性,使其受到安全生產和防火的初步教育。廠級教育應進行考試,并予以記錄留檔。
2、車間教育
新入公司的工人或調動工作的工人,經過入公司教育合格分配到車間后,還必須經過車間安全教育才能分配到班組。車間安全教育由車間管理員與安全員負責進行。車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①本車間的概況、生產性質、生產任務、生產工藝流程、主要設備的特點、安全生產管理組織形式、安全生產規程;②本車間的危險區域、有毒、有害作業的情況,防火工作的重點,以及必須遵守的安全事項;③本車間的安全生產情況、問題,以及好壞典型事例等。
3、崗位教育
崗位教育是新工人或調動的工人到固定工作崗位后開始工作以前的安全教育。它的內容包括:①本班組的生產性質、任務、將要從事的生產崗位性質、生產責任、防火事項;②將要使用機器設備、工具的性質、特點及安全裝置,防護設施性能、作用和維護方法;③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和應遵守的紀律、制度;④保持工作場地整潔的重要性、必要性及應注意的事項;⑤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保管;⑥本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預防事故的措施及發生事故后應采取的緊急措施、事故
案例及教訓;⑦單位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安全技術規程,對崗位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受教育人員經考試合格并經實際操作技能熟練后方可獨立操作。
第二條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制度
1、從事電工、鍋爐司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包括升降機、貨梯、桅桿吊等)、金屬焊接(氣割)、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建筑登高架設作業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經過專門的安全技術和操作知識的教育和培訓,經過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后,發給“特殊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上崗從事作業。
2、對特殊工種人員,每兩年應組織復審一次。
3、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作業時,應隨身攜帶“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單位應復印存檔。
4、特種作業人員應努力鉆研,熟練操作,對安全技術及緊急狀況能有過硬的處理技能。對外雇的特種作業人員(如電工、焊工等)應持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的方可使用。
5、特種作業人員要吸取血的教訓,未遂事故等都要作為教訓,牢牢記住,防止類似事故重演。
第三條 日常安全教育制度
1、公司領導和車間管理員應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組織紀律性和防火工作的教育,增強法制觀念,使職工自覺遵章守紀,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確保安全生產。
2、各崗位應充分結合業務工作,廣泛地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要用班前、班后、會議各種形式廣泛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3、每月應組織開展一次以上安全生產及防火工作活動。
4、檢修時,公司、車間領導應進行停車前、停車中、檢修前和開車前專門的安全教育,確保安全檢修。
5、對電器維修、電氣焊接作業等重大危險作業,在作業前,檢修或施工的負責人必須按規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對檢修或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否則不得作業。
6、職工違章以及未遂事故責任者,由所屬車間或公司領導根據情節輕重提出處理意見,同時進行離崗安全教育。復工人員,要經車間管理員進行復工安全教育,并將有關違章事項記入安全檔案。
第三章 安全檢查制度
第一條 安全檢查基本要求
1、安全檢查是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務是:發現和查明各種危險和隱患,監督各項安全和防火規章制度的實施,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防范和整改隱患。
2、檢查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領導檢查與群眾自查相結合;綜合檢查與專業檢查相結合;定期與不定期檢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
3、安全檢查實行三級安全檢查制。
4、各級安全檢查都要填寫安全檢查記錄。
5、推廣使用《安全檢查表》進行安全檢查。
第二條 安全檢查組織與形式
1、公司級安全檢查,由分管安全的領導組織各車間和人員進行,每月一次。
2、車間安全檢查,由車間管理員組織,安全員、崗位負責人參加,每周進行一次。
3、崗位、班組每天都要進行檢查。
4、企業每年應對鍋爐、壓力容器、危險物品、電氣裝置、起重機械、廠房建筑物、運輸車輛、防火防爆和防塵防毒工作等,分別進行專業檢查。
5、企業應根據不同的地理位置和氣候特點以及季節變化,對防暑降溫、防雨防洪、防臺風、防雷電等工作,進行預防性季節檢查。
6、專業檢查和季節檢查,可與公司級普通檢查結合進行;單獨進行專業檢查或季節檢查時,由該項公司分管領導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結果和整改情況要上報。
7、班組長和工人應嚴格履行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認真填寫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并整改。
8、各級管理人員,應在各自業務范圍內進行每日巡回檢查,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應記入巡回檢查記錄內。
第三條 隱患整改制度
1、每項檢查對查出的隱患問題,要逐項分析研究并落實整改措施。做到定整改時間、定人員負責、定整改措施。凡班組能整改的不交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交公司。重大事故隱患整改要由公司領導進行驗收。
2、對所有隱患問題都必須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于當時的條件無法解決的,應訂出計劃,定期解決,并報告,還要有應急措施防止意外。
3、企業對隱患項目整改,應實行《隱患整改通知書》制度。
《隱患整改通知書》的內容包括:隱患項目、整改意見和解決的期限。通知書由安全員或公司領導填寫,經分管安全的經理簽署后發出。屬于車間整改的交由車間管理員簽收并負責處理;屬于崗位的交崗位負責人簽收并負責處理。
4、整改結果要反饋,通知書要留檔備查。
第四章 安全檢修制度
第一條 檢修前準備工作的規定
1、編制檢修計劃,應項目齊全,內容詳細,責任明確,措施具體。凡是有二人以上工作的檢修項目,必須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2、檢修單位負責人要對檢修中的安全負責,并對參加檢修人員交待任務,交待安全措施。
3、檢修負責人在檢修前,要組織檢修人員,做好檢修機具準備,做到機具齊備,安全可靠。
4、檢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物質的設備(煤氣發生爐等)清洗置換和分析檢驗工作,由設備所屬車間負責進行。
5、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物質設備管道檢修,必須切斷物料出入口閥門,并在管道入口處加盲板。
6、生產車間管理員要對移交檢修的設備置換處理負責,移交并要查電氣、查物料處理、查置換情況,確認合格方可辦理移交。
第二條 檢修安全規定
1、檢修人員在檢修中,必須嚴格遵守檢修規程和本工種安全規程。
2、高空作業,要按登高作業規定執行。凡離基準面2米以上作業,均要系安全帶。
3、土方工程,要按土方作業施工規定執行。
4、吊裝作業,要按吊裝作業規定執行。
5、凡是機電傳動設備檢查檢修時,必須切斷電源,并要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6、凡轉動設備檢修,要在已切斷的物料進口處掛設“禁止活動”警示牌。
7、檢修中對特殊拆卸(如要加支撐的),必須嚴格控制,不經主要負責人批準,有關人員不到場,不得獨自一人拆除。
8、檢修用的臨時照明燈必須采用低壓24伏。池槽、溝道、潮濕場所必須使用12伏,絕緣要良好。使用電動工具要有可靠的接地措施。
9、從事有毒有害系統檢修和事故搶修,要備好防護器具,作應急之用。
10、檢修人員對檢修項目全面檢查符合檢修規定后,危險場所現場必須有人監護進行檢修作業。
第三條 焊接(氣割)作業安全規定
1、焊接氣割動火,必須按“防火防爆”有關動火規定執行。
2、電氣焊工必須持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能上崗。臨時外雇的焊接人員必須是有證的。否則不得使用。
3、乙炔器與氧氣瓶要分開存放,其距離不少于5米,距離明火不少于10米。
4、電弧焊接(電焊)工具設備要符合標準:
(1)電焊機電源要安設獨立電閘。
(2)焊機二次線圈及外殼,必須妥善接地,其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
(3)一次線路與二次線路必須完整,并易辨認,絕緣要良好。
(4)焊夾把絕緣要良好,必要時應有護手檔板。
5、電焊工作業時,不得任意移動防護接地的設備。
6、電焊作業,在地面上施焊時,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處;在潮濕的工地或地溝、槽罐內要穿絕緣膠靴,并站在備好的絕緣板上。
7、焊接作業時,要配帶好個人防護面具和口罩、護目鏡。在有毒有害氣體車間檢修作業應備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對從事等離子切割、氬弧焊等作業,應采取防護措施。
8、在多人交叉作業場所從事電焊作業,要設有防護遮板,防止電弧和焊渣傷害。
第四條 電氣檢修安全規定
1、電氣檢修,要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執行。
2、凡電氣檢修,必須執行電氣檢修工作票制度。
(1)供電車間導電設備、線路檢修,工作票由指定簽發人簽發,經工作許可人許可后方可進行作業。
(2)車間所屬電氣檢修,工作票由車間電工辦理,電氣負責人審查,主管主任批準。
3、凡是在導電設備、線路上工作(不論高低壓)必須停電作業,并在電源開關上掛上“有人作業,禁止合閘”的標志牌,除專責掛牌人外禁止任何人隨意拿掉標志牌或送電。
4、在停電線路工作地段裝接地線前,必須放電、驗電,驗明線路確認無電方可裝接。
5、線路經過驗明確實無電壓后,應在工作地段兩端掛接地線,凡有可能送電到停電線路的分支線也要掛接地線。
6、停電、放電、驗電和檢修作業,必須由作業負責人指派有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監護,否則不得進行作業。
7、禁止帶電檢修作業。必須帶電檢修時,應經企業電氣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業人員與監護人員應由帶電作業實踐經驗的人擔任。
8、外線、桿、塔電纜檢修、作業前,必須全面檢查,確認無疑方可進行作業。
(1)應驗明檢修的線路確已停電并掛好接地線后,在停電線路的桿、塔下面設置標志,并設專人監護,以防誤登桿、塔。
(2)對有兩個以上供電點的線路檢修時,必須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誤送電。
(3)對地下直埋或隧道電纜檢修時,應切實避免臨近電纜。
(4)遇五級以上大風,嚴禁在同桿、塔多回線中進行部分線路停電檢修作業。
(5)在立、撤桿和修正桿坑及在桿、塔作業時,必須認真檢查并防止倒桿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線拆除后,應認為線路帶電,嚴禁任何人再登桿、塔,并按工作終結,辦理匯報手續。
第五章 工業衛生防塵與防毒制度
第一條 基本原則
1、企業必須認真做好防塵、防毒工作,采取綜合措施,消除塵毒危害,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職工的安全健康,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2、防塵防毒的基本要求是:限制有毒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塵、毒物的泄漏和擴散;保護作業場所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采取有效的衛生和防護措施,減少人員與塵毒物料的接觸,定期監測和體檢。
3、企業應依據以防為主,全面規劃,因地制宜,綜合治理的原則,認真編制防塵防毒規劃,并納入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長遠規劃,結合挖潛、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塵毒危害。
4、對長期達不到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塵毒危害嚴重的作業,要限期解決,否則應停止生產。
第二條 新建改建工程安全衛生規定
1、凡新的建設項目,設計和施工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工礦企業設計衛生標準》和《三廢排放標準》,認真做到勞動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2、企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在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時,必須同時審查、驗收安全衛生設施,并要有安技、環保、衛生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參加。凡不符合防塵防毒要求的項目,不得施工和投產。
3、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時,必須有相應的安全衛生和防護設施,經檢驗符合要求后,方可用于生產。
第三條 塵毒治理與防護管理規定
1、凡生產和加工過程中生產和散發有毒有害物質以及噪音和高頻輻射等作業,都應積極采取有效的治理與防護措施。
2、產生有毒有害物質的生產或加工過程,應采用密閉的設備和隔離操作,以無毒或低毒物料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藝,實行機械化、自動化、連續化.
3、對散發出的有毒有害物質,應加強通風并采取回收利用和凈化處理等措施,不得隨意排放。
4、在生產或散發有毒有害物質的區域內,不得設置住房或工棚。
5、在粉塵或毒物的作業場所,應有沖洗地面和墻壁的設施,地面要有防水層和排水溝。
6、對產生和散發有毒有害物質的工藝設備,要加強維護,定期檢修,保持設備完好,杜絕跑冒滴漏。對各種防塵防毒設施,不得停用、挪用或拆除。
7、在使用和處理有毒有害物質 作業場所,應設置防護和急救器具專用柜、安全淋浴和洗眼噴泉,并有禁止飲食、吸煙以及按操作要求提出的警告標記。
8、所有裝有毒有害物質的容器,必須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漏泄擴散,容器外部應有警告標簽。
第四條 工業衛生檢測與標準規定
1、企業應定期檢測作業場所空氣中各種有毒有害物質的含量。
工人作業地點空氣中粉塵及有毒物質的濃度應符合國家《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的規定。
2、各項檢測應由檢測機構或專職人員按國家規定的方法進行。檢測結果應送交生產車間和安技、衛生部門,并及時公布。
3、對粉塵作業場所工人作業地點空氣 粉塵濃度,每月至少測定二次。
對工人作業地點空氣中粉塵的游離二氧化硅含量和粉塵分散度,應根據生產條件的變化及時測定。
對作業場所工人作業地點空氣中有毒有害物質的濃度,每月至少測定二次。生產條件改變時,應及時重新測定。
第五條 體檢和職業病預防規定
1、新工人入廠后,應經過健康檢查,不適于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不得分配到有毒有害崗位。
2、對接觸有毒有害物質的在冊職工,應進行定期健康檢查,建立健康檔案。
接觸粉塵作業人員,當粉塵中含游離二氧化硅在10%以上時,每兩年至少檢查一次;在10%以下時,每三年至少檢查一次。
接觸有毒物質作業人員,每年至少檢查一次,除一般內科項目外,還需要進行職業病的特殊項目檢驗。
有特殊情況時,應及時進行檢查。
3、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可逐步實行輪換短期脫離、縮短工時、進行預防性治療或職業病療養等措施。對患職業禁忌和過敏癥者,應及時調離。
4、職業病的范圍和診斷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對確診的職業病患者應進行積極治療和妥善安排
第六章 安全裝置與防護器具管理規定
第一條 安全裝置與防護器具規定
1、凡在生產中溫度和壓力及液面超限報警裝置、安全聯鎖裝置、事故停車裝置、防止火焰傳播的隔絕裝置、起重設備的行程開關和負荷限制裝置、電器設備的過載保護裝置、機械運轉部分的防護裝置、火災報警固定式裝置、滅火裝置以及危險氣體自動檢測裝置,事故照明安全疏散設施、靜電和避雷防護裝置等,均屬安全裝置。對上述裝置必須加強維護,保證靈敏好用。
2、凡在作業過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護人體安全的器具,包括: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防護面罩、過濾式面具、氧氣呼吸器、防護眼鏡、耳塞、防毒口罩、特種手套、防護服、高溫鞋、絕緣棒、絕緣手套、絕緣膠靴、絕緣墊和絕緣臺等,均屬防護器具。對上述用具必須妥善保管,正確使用。
第二條 安全裝置與防護器具的維修與檢驗規定
1、各種安全裝置要有專人負責,經常巡回檢查,維護管理。
2、安全裝置要建立檔案,編入設備檢修計劃定期檢修。
3、各種安全裝置的主管部門要按有關規程對所管安全裝置定期進行專業檢查和校驗,并將檢查、校驗情況載入檔案。
4、對安全裝置不得隨意拆除、挪用或廢置不用,若確有必要申請拆除,需經安全技術部門同意,批準方可拆除。
5、凡經過改造或新設計安裝的安全裝置,必須經安全技術部門進行技術鑒定,試驗合格后方可投用。
6、對安全裝置,除專責維護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不得亂動。
第三條 防護器具選用與保管規定
1、根據作業性質、條件(空氣中氧含量、毒物濃度)、勞動強度和防護器材性能及其防護范圍,正確選用防護器材種類和型號,不準超出防護范圍進行代用。
2、煤氣發生爐崗位配備的防一氧化碳防毒面具,應與有毒物質的性質和人員頭型相適應。
3、凡空氣中氧含量低于18%(體積)、有害氣體含量高于2%(體積)的作業場所,嚴禁使用過濾面具代替隔離式面具。
4、嚴禁使用防塵口罩(帶換氣閥)代替過濾式防毒面具。
5、面具使用人員必須經過培訓,熟知面具結構、性能、使用和維護保管方法。
6、各種防毒面具用前、用后均需仔細檢查。過濾式面具濾毒罐每兩個月定期檢查一次。一氧化碳濾毒罐每月稱重檢查一次,嚴禁使用失效的防護器材。
7、使用隔離式長管面具應將吸氣口置于空氣新鮮的地方,嚴禁折、壓軟管,管長不得超過二十米,否則應強制送風。
8、長管式防毒面具每月進行氣密性檢查一次。每次用后要進行外觀檢查,根據情況進行清洗;保持清潔。
9、氧氣呼吸器的氧氣瓶壓力應保持100公斤/平方厘米以上。在使用中如壓力降至30公斤/平方厘米時,應撤出現場。氧氣呼吸器每季做前五項檢查一次,每兩年做十項檢查一次。每次用后要清洗并進行周密檢查。
庫存氧氣呼吸器每三年進行全面檢查一次。
10、長期著用隔離服作業,其壓縮空氣必須進行凈化,以保證空氣新鮮。
11、各種防毒面具應定點存放,專人保管。車間、工段、崗位上的防護器材要設專柜保管,按班交接。
12、由個人使用保管的各種面具應建卡造冊,定期檢查。
13、車間應設立急救器材專用室(棚),備有擔架、防爆手電、防毒面具、隔熱手套、膠靴、防火服和安全帶等急救器材,以備搶救用。
14、安全帶用前要仔細檢查,用后要妥善保管,防止潮濕霉爛強度下降,每年要進行一次強度試驗。
15、絕緣手套、膠靴、絕緣棒、絕緣墊、絕緣臺等常用電氣絕緣工具要定點專人保管。
16、常用電氣絕緣工具要按《電氣安全工作規程》中有關規定定期進行耐壓試驗,嚴禁使用不合格的絕緣工具從事電氣作業。
企業各部門的安全管理制度
提供我們公司的: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1條 總經理安全職責:
1、全面負責安全生產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3、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2條 副總經理(生產)安全職責:
1、主管安全生產工作,定期聽取匯報,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特殊動火、特級高處作業等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
2、組織制定、修訂安全規章制度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組織實施;
3、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4、組織開展各項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先進經驗,并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5、組織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6、組織各類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及時上報主管部門;
7、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第3條 副總經理(其他)安全職責:
1、 負責各自主管(專業)業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
2、定期檢查各自主管部門對安全生產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3、負責處理各自主管部門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4、負責組織各自主管范圍內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落實整改;
5、負責組織各自主管范圍內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4條 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專責高級工程師)安全職責:
1、總工程師對公司生產安全技術問題全面負責,副總工程師(專責高級工程師)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生產安全技術問題負責;
2、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積極采用先進技術和安全防護裝置,并組織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3、按照“三同時”原則在組織新、改、擴建項目時做到勞動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4、審定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使之完善可靠,技術上切實可行;
5、負責塵、毒等有害物質的治理方案規劃,使之達到國家標準要求;
6、參加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演。
第5條 生產處安全環保管理方面安全職責:
1、協助總經理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并督促檢查執行情況,協調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
2、在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生產)領導下負責公司的安全監察工作;
3、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對新入廠人員及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督促有關部門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工作;
4、負責組織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審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5、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協助有關單位對查出的問題制定防范措施,檢查落實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
6、經常深入現場,檢查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遇有特殊情況時有權停止有關違章人員的工作,同時立即報告有關領導處理;
7、按照“三同時”原則,參加新、改、擴建工程的勞動安全衛生、消防、環保等方面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和試運投產工作;
8、負責鍋爐、壓力容器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驗等的安全監察工作;
9、負責組織、協調安全附件、防雷防靜電接地設施、可燃氣體報警器等安全設施、設備的檢測工作;
10、負責匯總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實現;
11、制定勞保用品、保健費用發放標準,并監督檢查有關單位和個人使用勞保用品情況;
12、負責各類事故的匯總統計工作,參加人身傷亡、火災、爆炸、交通、環境污染、中毒和重大、惡性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參加工傷鑒定,并建立企業事故檔案;
13、負責審批一級用火,二、三級高處作業等作業的審批;
14、負責組織制定、修訂公司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審查基層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檢查演練情況;
15、對安全生產工作中有貢獻者和事故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
16、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工業衛生管理制度,并檢查執行情況;
17、負責組織對職工進行工業衛生知識宣傳教育,搞好工業衛生工作,實現文明生產;
18、制定“三廢"治理和塵、毒、噪聲防治措施計劃,并檢查執行情況。
第6條 生產處設備管理方面安全職責:
1、負責機械、電氣、動力設備、工藝管道、通排風裝置及工業建筑物等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2、組織對工業建筑、起重機械、施工機具、鍋爐、壓力容器及安全裝置、熱力管道、采暖、制冷、通排風等設備的定期檢查、校驗、檢測工作;
3、負責制定和審查有關設備制造、改造、維護、檢修的各項管理制度;貫徹國家、上級部門關于設備制造、檢修、維護保養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規程和規定,制訂和修訂各類機械設備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編制裝置大檢修安全組織措施計劃和下達安全檢修任務書;
4、按采購計劃進行采購,并對采購的設備、配件質量負責,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省、市有關標準和規定;
5、新增、改造、超期運行設備、操作條件變動時應使其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6、組織機動設備專業檢查,對機動設備存在的事故隱患須及時組織力量整改;
7、負責機動設備事故、檢修質量事故和基建施工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和上報,參加
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8、組織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工程項目的施工,并按期完成;負責本部門外雇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如發生事故按合同協議辦理;
9、參加基建項目的審查和施工,并使其符合國家關于安全、防火、工業衛生要求,并保證其同時施工、竣工、驗收;
10、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必須按國家規定和交接程序辦理交接手續;
11、嚴格執行國家《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及其它有關安全規定;
12、制定審查各項工程的安全防范措施;
13、負責對外來的基建施工隊伍、民工等的安全教育,督促施工隊伍簽訂《外來施工安全合同》。
第7條 生產處生產運行和計量管理方面安全職責:
1、及時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令、規定、標準;
2、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應服從安全,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指揮生產,防止突擊性或超負荷生產,以確保安全;
3、督促操作工人的技術培訓和考核,嚴格工藝操作規程;負責本單位計量工的技術培訓和考核,嚴格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保證安全生產;
4、匯總技術措施計劃時,應將安全技術措施作為重要內容列入項目;
5、負責生產操作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和上報工作。
6、編制新裝置開工方案,審查技術操作規程,下達工藝技術指標,并檢查執行情況;
7、在制定技術改造措施和變動操作條件時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要求,應考核安全技術及改善勞動條件等項目;
8、發現違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者要及時制止,并向主管副總經理報告,同時通知有關部門處理;
9、負責水、電、汽、風等的停送及其不正常或緊急狀態下處理的安全措施;
10、生產中發生險情或事故時,要采取果斷措施以防事態擴大,并立即通知有關部門;
11、負責調查處理跑、冒、串油或其他物料等生產事故,并統計上報;參加重大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12、參加安全生產大檢查,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及時在調度會上給予有關單位表揚或批評。
第8條財務部門安全職責:
1、編制、平衡生產計劃時,應保證安全技術措施資金的來源,確保“三同時”的順利實施;
2、監督安全技術措施、勞保用品、保健費用的開支情況,保證安全教育費用的實際需要;
3、負責各類事故費用的支出,并納入經濟活動分析內容。
第9條 企管部門安全職責:
1、在企業管理總體規劃中突出“安全第一”的思想;
2、在對各單位考核評比時,同時考核安全工作。在編制經濟責任制時,把安全內容納入責任制內容,堅持安全否決權;
3、加強“三基”工作,提高企業安全素質。
4、組織職工進行技術培訓和考核,不斷提高其技術業務素質,保證安全生產;
5、辦理用工手續(含農工、臨時工、外包工等),應在合同內有安全內容,會同有關單位執行;
6、組織對特殊工種:電焊工、氣焊工、起重工、電工、鍋爐司爐工等的技術培訓,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技術考核,并辦理操作證;
7、負責工傷上報,組織工傷鑒定,并負責組織工傷人員費用核銷工作;
8、根據國家勞動部門規定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保職工身體健康;
9、做好新工人的體檢工作,根據職業禁忌癥做好新、老工人工種分配和調整,對有毒、有害工種實行定期輪換制度;
10、把安全工作納入晉級考核內容;
11、負責組織新入廠職工的入廠教育工作;
12、負責ERP信息化管理,保證ERP系統的正常運行,做好ERP系統信息
數據的保密,公司內部局域網的網絡安全和病毒入侵的防范工作;
13、負責計算機設備日常病毒檢測工作,監督檢查各處室因特網和各應用軟件的使用情況,防止計算機設備受到病毒侵害和攻擊。
第10條 化驗部門安全職責:
1、組織編寫企業產品、半成品、原料分析化驗的安全技術規程;
2、負責動火分析和設備容器內有害物質的檢測和分析,并向用火單位提出分析報告;
3、協助質量事故的調查工作。
第11條 科技部門安全職責:
1、在進行新、改、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設計時,保證有關安全、環保、工業衛生等技術措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嚴格執行各專業的國家安全技術標準、規范;
2、負責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的設計工作;
3、組織設計審查時,應有主管安全技術、消防、工業衛生、環保等管理部門參加;
4、加強防火、防潮、防蟲害等工作,做好檔案管理,確保各方面資料的完好。
第12條 保衛(消防)部門安全職責:
l、負責企業內炸藥、雷管、劇毒物品的檢查、管理和審批工作;
2、健全保衛制度,做好要害部門的保衛工作;
3、加強管理,依靠和發動群眾做好防盜、防破壞工作,加強生產要害部位的巡邏,以維護正常生產秩序;負責偷盜、破壞等治安事件的調查、處理和統計上報工作;
4、負責門衛的警衛任務,嚴格檢查入廠的各種車輛的安全防護設施的配戴,查堵進廠人員攜帶煙、火種情況;
5、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負責撲救廠區一切火災;
6、加強戰備訓練,確保滅火車輛、器材、用具等齊全、完好;負責監督檢查滅火設施,確保消防設施完備,消防道路暢通;
7、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并進行業務技術指導、訓練,以提高素質;
8、對特殊危險動火進行現場備戰;
9、負責對職工加強勞動紀律和遵章守紀教育和檢查,協助抓好安全生產。
第13條 倉儲部門安全職責:
1、負責物資倉庫的安全防火工作;
2、對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按有關安全規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保管工作;
3、貫徹《工業企業廠內運輸安全規程》、《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氣瓶安全規程等有關規定;
4、負責報廢物資的回收、處理、變賣工作,在降低庫存、盤活資金的同時,執行相應的安全規定。
第14條辦公室安全職責:
1、協助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指示,及時轉發上級領導和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文件、資料、認真做好公司級安全會議記錄,對安全管理方面的有關材料及時組織匯審并打印下發;
2、組織、檢查、落實機關干部值班、值宿管理制度;
3、負責對臨時來公司參觀學習、辦事人員進行入廠安全注意事項的宣傳教育;
4、在安排總結工作時,同時安排總結安全工作;
5、對貫徹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起保證監督作用,并積極提出建議和意見;
6、協助搞好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等的宣傳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
7、發揮各級黨組織在安全生產中的監督保證作用,教育黨員起到模范帶頭作用,并帶動周圍群眾做到安全生產無事故;
8、協助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在評選先進時,要把安全生產工作做為重要內容;
9、深入生產第一線,掌握了解職工的思想動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各種思想問題,做到防患于未然,發生事故后要做好穩定職工情緒和及時恢復生產的各種思想工作;
10、組織開展群眾性的安全生產競賽活動。
第15條 供銷部門安全職責:
1、按“安措計劃”、“勞保計劃”做好物資采購、供應工作。對訂購的設備、配件、勞動保護用品質量負責,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省、市有關標準和規定;
2、負責危險化學品的采購和銷售過程中安全措施的監督和落實工作;
3、負責轄區內鐵路專用線和機車的維護保養,確保物資、產品運輸渠道暢通無阻;
4、負責調車作業,做到安全、快速、準確。
第16條 車間主任安全職責: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研究安全生產技術,模范地執行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杜絕“三違”,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和職工健康全面負責;
2、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車間級安全教育,并保證教育時間,組織定期安全考核,對未經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分配工作。參加每周的安全活動日,及時解決存在問題;
3、組織制定、修訂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并負責貫徹落實;
4、組織本單位每周一次的安全、防火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設備、管線、安全裝置、消防設施、消防器材處于良好狀態;
5、計劃、布置、檢查、匯報、總結工作的同時,把安全防火工作列為重要內容之一;
6、負責申請一級用火,審批二級用火,并組織落實用火必需的安全措施;
7、發生事故時,立即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報告有關部門,負責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防范措施;
8、對安全生產有貢獻者及事故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
9、經常布置、檢查本單位安全員工作,支持并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
10、嚴格執行勞動防護用品、保健的發放標準,并抓好上崗職工勞動保護穿戴,保證上崗職工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
11、組織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適時組織演練。
第17條 車間副主任安全職責:
1、在組織生產的同時.必須考慮和安排安全防火、勞動保護問題,并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負責;
2、在討論技術問題和做技術決定時,同時提出安全技術措施;
3、在進行各種技術改造、技術革新研究試驗時,必須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
4、定期組織工人學習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規程,并經常進行安全生產和防護知識教育,取締各種違章違紀行為。
第18條 專責工程師安全職責:
1、負責做好本職范圍內的安全技術工作;
2、審查本專業(工藝、設備、計量等)的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教育大綱。
3、在審查裝置開、停工、設備檢修、改造、變更工藝方案前,必須同時考慮相應的操作規程和安全措施。
4、在規劃、設計、改造、檢修時必須考慮安全技術措施;
5、參加本專業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
第19條 技術員安全職責:
1、負責做好本職范圍內的安全技術工作;
2、編制本專業(工藝、設備)的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教育大綱,并擔任講課任務;
3、在編制裝置開、停工、設備檢修、改造、變更工藝方案前,必須擬定相應的操作規程和安全措施,組織職工熟悉掌握并檢查執行情況;
4、在規劃、設計、改造、檢修時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
5、經常深入現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整改措施,確保裝置安全生產;
6、參加本單位各類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
第20條 車間專、兼職安全員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指示、規定;
2、負責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協助車間科室領導組織好每周一的安全日活動;
3、參加制定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并經常檢查執行情況;
4、編寫二級安全教育大綱,經常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建立安全技術檔案;
5、經常深入各崗位檢查安全生產情況,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遇到重大險情果斷采取措施并報告領導,查出的事故隱患及時組織力量限期整改;
6、參加本單位擴建、改建工程設計的審查,驗收工作;
7、負責管理本單位安全、。防火設施、檢查監督本單位人員勞保用品的合理使用,
8、協助車間領導審批二級用火,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使動火作業安全順利進行;
9、定期向安全部門匯報工作,按時參加安全部門組織的各項安全活動;
10、參加本單位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統計上報協助車間主任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第21條 班組長安全職責:
1、對本班組安全生產和職工人身安全、健康負責;
2、發現事故苗頭和事故隱患及時處理和上報,
3、組織安全日活動,堅持班前講安全、防火,班中檢查安全、防火,班后總結安全、防火工作;
4、認真貫徹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5、發生事故立即報告,并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擴大,組織職工分析事故原因,
6、對從事有明顯危險或嚴重違反操作規程的職工有權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崗位操作人員,報告領導,
7、有權制止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職工獨立操作;
8、搞好安全和消防設施、設備的檢查和維護保養工作,保持靈活好用,檢查職工合理使用勞保用品和正確使用各種消防器材。
第22條 班組安全員職責:
1、組織本班組職工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徽度和規程;
2、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發現違章操作者有權制止,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3、負責對新到本班組人員進行崗位安全教育,堅持召開班前班后會和每周一安全活動,并認真做好記錄;
4、負責本班組的機動設備、安全防護裝置、防火設施的維護保養,使其保持良好狀態;
5、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組織力量加以消除,發生事故時首先全力搶救傷者,保護好現場,作好記錄,并立即報告;
6、督促檢查本班組人員勞保用品和各種防護器材的正確使用。
第23條 工人的安全職責:
1、認真學習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規定和安全規程,熟練掌握本崗位操作規程;
2、上崗操作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正酶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種防護用品和消防器材;
3、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產,平穩操作,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工藝紀律,認真做好各種紀錄,不得串崗、脫崗、嚴禁在崗位上睡覺、打鬧和做其它違反紀律的事情,對他人違章操作加以勸阻和制止;
4、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有權拒絕一切違章作業指令,并立即越級向上級匯報;
5、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發生事故時要及時搶救處理保護好現場,及時如實向領導匯報;
6、加強巡回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自己不能處理的應立即報告;
7、積極參加安全活動,提出有關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
第24條 公司安全機構:
1、公司設安全生產委員會,由總經理任主任,由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專責高級工程師及生產、保衛、企管、辦公室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2、車間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由車間主任擔任;
3、易燃、易爆、塵毒危害嚴重的車間設專職安全員,其他一百人以上的車間設專職安全員,一百人以下的車間設兼職安全員,班組設不脫產的班組安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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