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制造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以及制造業需要安全生產許可證嗎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今天給各位分享制造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制造業需要安全生產許可證嗎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我需要機械制造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越詳細越好,如太長可以發我郵箱,謝謝了。scotthicks@163.com
機械制造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大全
一、負責人與責任
1.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安全承諾書
2.開展安全標準化工作的
文件3.從業人員學習、參與安全標準化活動的記錄
4.企業安全生產方針目標的
文件5.企業各機構、部門、人員的職責文件
6.根據安全責任考核制度,定期考核的有關考核記錄
7.安全費用的提取和
使用 情況的有關記錄、臺賬
8.人員工傷保險記錄
二、風險管理
1.安全評價報告
2.風險評價程序文件及記錄
3.主要危險、有害因素檔案
4.重大安全隱患治理方案
5.重大危險源檔案,并有定期檢測、評估記錄
6.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
三、法律法規與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3)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管理制度;
(4)安全檢維修管理制度;
(5)安全作業管理制度;(如:動火,高處作業,吊裝等)
(6)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7)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9)勞動防護用品(具)和保健品發放管理制度;
(10)事故管理制度;
(11)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12)倉庫、罐區安全管理制度;
(13)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
(14)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
(15)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管理制度;
(16)消防管理制度;
(17)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三同時”制度;
(18)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19)相關方安全管理制度;
(20)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法律法規、標準清單
3.企業與上級部門、企業內部各職能部門、各級人員簽定的安全目標責任書
4.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四、 安全培訓教育
2.管理人員、特種從業人員、其他從業人員的培訓記錄或安全資格證,新從業人員的三級教育卡
3.班組日常安全教育、活動計劃和記錄
4.安全培訓教育計劃,所有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檔案,安全培訓教育記錄,培訓總結
五、設備設施
1.項目安全評價及相關審批資料、檢查記錄
2.建設項目各階段資料及審查報告
3.生產、存儲設備設施臺帳、記錄檔案
4.特種設備、安全防護設施定期檢測、檢查和維護保養記錄
5.設備設施停工檢維修方案、記錄檔案
6.日常性檢維修作業任務書
7.安全廢棄和處置管理制度
六、 作業安全
1.作業許可證管理制度
2.作業許可證及記錄
3.承包商提供國家規定的相關資質復印件,作業人員證件復印件
4.與承包商簽訂的安全承諾書或安全協議書
5.供應商提供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定點生產企業證書等有關資質證書復印件
6.承運單位提供的相關部門認定的資質證書復印件,有關運輸人員的上崗資格證
7.變更管理制度,《變更申請表》和《變更驗收表》的臺帳
8.執行“操作工的六嚴格”規定的運行記錄
七、產品安全與危害告知
1.所有可能接觸和產生的危險化學品(包括產品、原料和中間體)的
普查、分類檔案
2.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3.應急咨詢電話號碼或者委托代理協議
八、職業危害
1.有毒有害作業場所的定期檢查和記錄
2.職業衛生檔案(含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
3.職業安全衛生防護設施及個體防護用品管理臺帳
4.健康監護檔案
九、事故與應急
1.事故調查報告、處理臺帳
2.根據風險評價結果,針對潛在的事件和突發事故編制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應急救援預案定期演練報告及過程記錄
十、 檢查與績效考核
1.各種檢查形式的《安全檢查表》
2.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和日常檢查的記錄和臺帳
3.安全隱患清單(包括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內容)及整改情況檔案
4.每年一次的自評報告
5.績效考核制度文本,定期考核記錄
需準備的制度、臺帳(檔案)、記錄、清單:
制度(25):
1.安全責任考核制度
2.安全廢棄和處置管理制度
3.作業許可證管理制度
4.變更管理制度
5.績效考核制度
6.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3)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管理制度;
(4)安全檢維修管理制度;
(5)安全作業管理制度;(如:動火,高處作業,吊裝等)
(6)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7)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9)勞動防護用品(具)和保健品發放管理制度;
(10)事故管理制度;
(11)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12)倉庫、罐區安全管理制度;
(13)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
(14)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
(15)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管理制度;
(16)消防管理制度;
(17)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三同時”制度;
(18)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19)相關方安全管理制度;
(20)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臺帳(檔案)(18):
安全費用臺帳
主要危險、有害因素檔案
重大隱患項目檔案
重大危險源檔案
所有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檔案
生產設備設施臺帳
生產設施技術檔案
特種設備臺帳和檔案
存儲設備設施臺帳
檢維修檔案
變更管理的臺帳
危險化學品檔案
職業衛生檔案(含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
職業安全衛生防護設施及個體防護用品管理臺帳
健康監護檔案
事故臺帳
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和日常檢查的臺帳
安全隱患整改情況檔案
記錄(10):
從業人員學習、參與安全標準化活動的記錄
所有從業人員培訓教育記錄
班組安全活動記錄
所有安全培訓教育記錄
作業許可證審批記錄
執行“操作工的六嚴格”規定的運行記錄
變更后的培訓記錄
作業場所的定期檢查的記錄
應急救援預案定期演練過程記錄
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和日常檢查的記錄
清單(3):
法律法規、標準清單
安全隱患清單(包括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內容)
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清單
需取證、送檢的項目:
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證書
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特種設備的檢測: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
防雷接地的檢測

制造業安全生產的要點是什么
機械制造企業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檢查要點
說 明
一、 本“要點”是根據機械制造企業傳統加工工藝、設備編寫。隨著社會的發展,機械制造行業的新工藝,新設備不斷增加或更新,在檢查中有本“要點”沒有涉及的設備(施),而與本“要點”中相似的則參照
使用。如沒有相似的則按照國家有關的安全標準、規范和該設備的產品說明、設備性能、特點等進行檢查。
二、 本“要點”所涉及的有關條款,數據以國家標準、規范和行業規定為準。
三、 械制造企業安全行政執法檢查要點,僅供各級安全監督檢查人員參考。
設備設施安全檢查要點
一、 金屬切削機床
1、 機床保護接地(零)線(PE線)應是多股軟銅線,接觸可靠,不許搭接或串接。
2、 防護罩、蓋、欄等應完備可靠,不能設置罩、蓋、欄的旋轉部位的鍵、銷、鍥等不應突出旋轉部位平面。
3、 加工棒料超過機床尾部在300mm以上時,應設置可靠的支架及護欄。
4、 卡盤、夾具要有防松、脫裝置且完好。
5、 機床自身帶有超過3m的直梯,其超出部分應裝設護籠。
6、 機床局部或移動照明必須采用36V或24V安全電壓。使用220V整機照明燈具高度應大于1.8(以操作站立面為準)線路規范完好,燈泡上都應安裝燈罩。
二、 起重機械
1、 鋼絲繩的選用應符合要求,連接方法要正確。
2、 不能使用報廢的鋼絲繩,如斷絲、腐蝕或磨損超過規定數量的,扭轉、死角、硬彎、塑性變形,麻芯脫出等。
3、 滑輪與護罩完好,轉動靈活。滑輪與鋼絲繩直徑要匹配,滑輪無缺損或裂紋。
4、 吊鉤無裂紋、變形,磨損量不超標,吊鉤轉動靈活,固定螺母的定位螺栓、開口銷要緊固完好。
5、 制動器靈敏可靠,制動輪無裂紋或缺損。
6、 行程限位器要靈敏可靠、門機聯鎖。
7、 緊停開關,緩沖器和終端止檔器等停車保護裝置使用有效。
8、 各種信號裝置齊全且靈敏可靠,司機室照明要使用安全電壓。
9、 起重機的導軌和所有電器設備金屬外殼都要有可靠的接地(零)線保護。
10、 轉動部位(人易接觸處)要有罩、蓋。人員要行走處應裝有符合要求的防護欄桿,人易接觸的滑觸線處要裝防護板。在人行走道上要用花紋鋼板,并經防滑處理。
11、 起重機上要有明顯的允許起重噸位標示牌。
12、 常用吊索具要分類、懸掛管理。
三、 沖、剪、壓機械
1、 沖床離合器動作靈敏可靠,無連沖,制動器工作可靠,與離合器相互聯鎖。緊停開關靈敏、可靠、醒目,安裝位置要方便使用。(剛性離合器的沖壓機械可不裝緊停開關)。設備外露旋轉部件離操作者站立面小于2m都要裝防護裝置,腳踏開關上部和兩側要裝防護罩。沒有的設備要用安全防護裝置,專用
工具,確保手不進入危險區。使用專用
工具操作的要在工藝卡(工序操作卡)上注明沖模編號和配備專用工具的名稱和編號。
2、 剪板機:壓料腳底面應平直、完整,底面在同一水平線上,剪切時要先壓緊在剪切。在刀口前(送料方)要裝防護裝置,剪板機剪長度大于2500mm時設備兩側均應設置緊停開關。腳踏開關要裝防護罩。
3、 壓力機上的壓力表必須定期校驗,在有效期內使用(應有校驗標簽)。
4、 沖、剪、壓設備的床身、電器(機)外殼,穿線金屬管都應有可靠的接地(零)線保護。照明燈具應符合安全要求。
四、 木工機械
1、 限位裝置、聯鎖裝置要靈敏可靠。
2、 外露的旋轉部位要裝防護罩(蓋)(高度在2m以下處)。
3、 木工平刨機刀口的間距必須符合要求。
4、 木工園盤鋸要有可靠的防護裝置。
5、 所有木工機械的緊固件、連接件和鎖緊裝置必須完整可靠。
6、 金屬床身和電器外殼保護接地(零)線可靠。
7、 在木工機械本體上的控制電器必須密閉。
五、 砂輪機
1、 砂輪機開口方向不能正對行人通道或附近設備及操作人員。
2、 砂輪機的防護罩要有足夠的強度,安裝要牢固。
3、 應有當屑板。
4、 砂輪無裂紋、無破損。
5、 砂輪直徑大于150mm的砂輪機應架托盤,托架臺面位置高于砂輪中心水平面10mm處,托架臺面里側(向砂輪方)與砂輪間隙小于3mm,托架可在砂輪磨損時調整正。
6、 壓緊砂輪的法蘭盤直徑應符合要求,且兩面壓緊寬度尺寸必須相等。法蘭盤平整、無裂紋,不得使用鑄鐵法蘭盤。
7、 砂輪與法蘭盤之間必須襯有柔性材料,其厚度應為1-2mm,直徑應大于法蘭盤2-3mm。
8、 PE線鏈接可靠。
9、 不允許在砂輪的橫向磨削。
六、 風動工具
1、 砂輪夾裝與砂輪機相同。
2、 砂輪防護罩完好,使用時嚴禁拆除。
3、 氣閥、開關完好無漏氣。
4、 防松、脫鎖卡完好、可靠。
5、 氣路密封無泄漏、氣管無老化、腐蝕。風管應采用耐壓≥1Mpa的橡膠管,長度≤12m。
七、 電梯
1、 電梯應有使用管理制度。
2、 有法定檢驗機構的驗收檢驗報告,并將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固定在顯著位置。
八、 注塑機械
1、 防止熱熔物噴濺操作者,必須加罩防護,各種傳動部件的蓋口要有聯鎖裝置,外露傳動部件(2m以下)要有防護裝置,設備要有緊停裝置。作業場所通風應良好,防止有害物質集聚。
2、 液壓管路連接可靠,油箱和管路無漏油,開關齊全、動作可靠。
3、 模具各緊固螺栓齊全、無松動、變形、裂紋。
4、 自動取料裝置標識清楚、動作靈敏,可控制的工作部件動作準確,機械手的活動區域要有護欄。
5、 PE線連接可靠。
九、 裝配線
1、 輸送機械的防護罩(網)應完好,無變形和破損,跨越地面通道或人員上方應裝防護網(板)。
2、 翻轉機構的鎖緊限位裝置牢固可靠,安全有效。
3、 起重機械的制動器動作平穩。
4、 控制臺和裝配線間隔距離適當(不宜超過20m),應設醒目的緊停開關和指示信號。
5、 運轉小車定位準確,夾緊牢固。
6、 地溝與入口蓋板完好,無變形,溝內清潔,無積水、積油。
十、 炊事機械
1、 機械傳動部位有完好可靠的防護裝置。
2、 攪拌操作的容器必須加蓋密閉且蓋機聯鎖。
3、 機械金屬殼體和電動機的殼體必須有連接可靠的PE線。
4、 每臺設備都應有單獨的控制開關。
5、 凡有碾、絞、壓、擠、切傷可能的部位均應有可靠的防護措施。
十一、 廠內機動車輛
1、 證照齊全,車身整潔完好,各種機件齊全完整。
2、 動力系統運轉平穩,線路無破損漏電、管路無漏水、漏油。
3、 各種燈具要完好,儀表、照明、信號及各附屬安全裝置性能良好。
4、 傳動系統運轉平穩。
5、 行駛系統連接緊固,輪胎無損傷。
6、 轉向系統輕便靈活。
7、 制動系統靈敏有效,制動距離符合要求,電瓶車的制動聯鎖裝置安全可靠。
十二、 工業爐窯
1、 爐門的升降機構完好,重錘配置恰當,外露傳動部位要有防護裝置,爐門應有限位裝置,進出爐時要有切斷電源的聯鎖裝置,且動作靈敏可靠。
2、 爐體的爐墻、爐襯應嚴密,無泄漏。
3、 鍛造加熱爐、爐門循環冷卻水應保持正常流通。
4、 煤氣(天然氣)爐,氣閥應完好,無松動、無泄漏。
5、 鹽浴爐、箱式電阻爐:測溫儀器、儀表應靈敏可靠、電器設備接地正確、完好,外露旋轉部位要有防護措施。
6、 氣體、滲碳爐:爐蓋的升降機構應保持正常,風扇轉動平穩,冷卻水管、輸油管應暢通無泄漏。
十三、 工業梯臺
1、 鋼制直梯:寬度大于300mm,梯段超過9m時分段設梯,中間設平臺,平臺應設防護欄桿。直梯距地平面3m以上部分應設護籠,符合(GB4053.1-1993)標準。
2、 鋼制斜梯:梯梁應有足夠強度材料制作。其他尺寸應按(GB4053.2-1993)標準。
3、 活動輕金屬梯梯長小于8m,梯寬大于300mm,梯腳防滑措施完好。人字梯,兩梯之間梁柱中部限位拉線、撐鎖固定裝置牢固。
4、 輪式移動平臺:操作平臺、護欄完好、無破損,尺寸符合標準規定(JB5320-2000)動力源和梯體要有可靠的接零(地)保護。
5、 走臺、平臺:扶手高度、 立柱間距,橫桿間距、走臺或平臺凈高度等尺寸應符合標準規定(GB4053.3-95)(GB4053.4-83)。臺面板周圍的踢路腳擋板高度不小于100mm,高基面不大于10mm。
十四、 鑄造機械
1、 氣控、液控管路密封良好、無泄漏。
2、 安全裝置和防護裝置齊全、可靠。防塵、防毒設備(施)完好無損,運行正常。
3、 接零(地)保護可靠。
4、 壓鑄機要有防噴液裝置且與壓射程序連鎖。
5、 混砂機要有足夠強度的防護罩,檢修門應機電連鎖。
十五、 鑄造熔煉爐
1、 爐體完整,附屬設施齊全。
2、 升降及起吊裝置必須符合起重機械的相關標準。
3、 澆包及其裝置完好。
4、 爐坑應有護欄或蓋板。熔煉設備周圍及坑內要保持干燥、無積水。
5、 除塵裝置完好,且能正常運行。
十六、 鍛造機械
1、 上下砧部松動,銷、鍥堅固。
2、 錘頭無裂紋、緩沖裝置靈敏可靠。
3、 操縱機構靈敏可靠、腳踏操縱桿要有防護裝置。
4、 設備的緊固部件無松動。
5、 輔助工具無裂紋。
十七、 運輸(輸送)機械
1、 械傳動部位防護裝置齊全可靠。
2、 操作崗位和每隔20m處應設置相應的緊停開關。
3、 各種安全裝置齊全可靠。
4、 通道、梯臺、護欄(網)符合要求。
5、 接地(零)線符合要求。
6、 所有啟動、停止開關要醒目、易接地,并有必要的信號裝置。
安全生產管理的三大基本措施是什么
一是安全技術措施;
二是安全培訓教育措施;
三是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管理是指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的管理和控制。企業主管部門是企業經濟及生產活動的管理機關,按照“管生產同時管理安全”的原則,在組織本部門、本行業的經濟和生產工作中,同時也負責安全生產管理。
組織督促所屬企業事業單位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根據本部門、本行業的持點制訂相應的管理法規和技術法規,并向勞動安全監察部門備案,依法履行自己的管理職能。
擴展資料
安全生產管理的內容包括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安全生產策劃、安全生產培訓、安全生產檔案等。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監管工程是十二五重點發展的,也是政府實施安全標準化監管最有效方法。中國作為制造業大國,企業安全標準化任務繁重,政府監督更是復雜;實施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監管工程國家方面投入巨大人力、物力、財力。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安全生產管理
安全生產32條新規定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國發〔2010〕2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近年來,全國生產安全事故逐年下降,安全生產狀況總體穩定、趨于好轉,但形勢依然十分嚴峻,事故總量仍然很大,非法違法生產現象嚴重,重特大事故多發頻發,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暴露出一些企業重生產輕安全、安全管理薄弱、主體責任不落實,一些地方和部門安全監管不到位等突出問題。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全面提高企業安全生產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1.工作要求。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的理念,切實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產業結構,提高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效益,把經濟發展建立在安全生產有可靠保障的基礎上;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面加強企業安全管理,健全規章制度,完善安全標準,提高企業技術水平,夯實安全生產基礎;堅持依法依規生產經營,切實加強安全監管,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和責任追究,促進我國安全生產形勢實現根本好轉。
2.主要任務。以煤礦、非煤礦山、交通運輸、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業(領域)為重點,全面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要通過更加嚴格的目標考核和責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違法生產行為,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要盡快建成完善的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在高危行業強制推行一批安全適用的技術裝備和防護設施,最大程度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技術標準體系,促進企業安全生產技術裝備全面達到國家和行業標準,實現我國安全生產技術水平的提高;要進一步調整產業結構,積極推進重點行業的企業重組和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徹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產的落后產能;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導,形成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二、嚴格企業安全管理
3.進一步規范企業生產經營行為。企業要健全完善嚴格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堅持不安全不生產。加強對生產現場監督檢查,嚴格查處違章指揮、違規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行為。凡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的,要責令停產停工整頓,并對企業和企業主要負責人依法給予規定上限的經濟處罰。對以整合、技改名義違規組織生產,以及規定期限內未實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礦井,由地方政府依法予以關閉。要加強對境外中資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和管理,嚴格落實境內投資主體和派出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責任。
4.及時排查治理安全隱患。企業要經常性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并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產專業人員為主導的隱患整改效果評價制度,確保整改到位。對隱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業和企業相關負責人的責任。對停產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復產。
5.強化生產過程管理的領導責任。企業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成員要輪流現場帶班。煤礦、非煤礦山要有礦領導帶班并與工人同時下井、同時升井,對無企業負責人帶班下井或該帶班而未帶班的,對有關責任人按擅離職守處理,同時給予規定上限的經濟處罰。發生事故而沒有領導現場帶班的,對企業給予規定上限的經濟處罰,并依法從重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6.強化職工安全培訓。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殊工種人員一律嚴格考核,按國家有關規定持職業資格證書上崗;職工必須全部經過培訓合格后上崗。企業用工要嚴格依照勞動合同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凡存在不經培訓上崗、無證上崗的企業,依法停產整頓。沒有對井下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或存在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企業,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予以關閉。
7.全面開展安全達標。深入開展以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和企業達標為內容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凡在規定時間內未實現達標的企業要依法暫扣其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責令停產整頓;對整改逾期未達標的,地方政府要依法予以關閉。
三、建設堅實的技術保障體系
8.加強企業生產技術管理。強化企業技術管理機構的安全職能,按規定配備安全技術人員,切實落實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技術管理負責制,強化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技術決策和指揮權。因安全生產技術問題不解決產生重大隱患的,要對企業主要負責人、主要技術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給予處罰;發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責任。
9.強制推行先進適用的技術裝備。煤礦、非煤礦山要制定和實施生產技術裝備標準,安裝監測監控系統、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緊急避險系統、壓風自救系統、供水施救系統和通信聯絡系統等技術裝備,并于3年之內完成。逾期未安裝的,依法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生產許可證。運輸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專用車輛,旅游包車和三類以上的班線客車要安裝使用具有行駛記錄
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于2年之內全部完成;鼓勵有條件的漁船安裝防撞自動識別系統,在大型尾礦庫安裝全過程在線監控系統,大型起重機械要安裝安全監控管理系統;積極推進信息化建設,努力提高企業安全防護水平。
10.加快安全生產技術研發。企業在年度財務預算中必須確定必要的安全投入。國家鼓勵企業開展安全科技研發,加快安全生產關鍵技術裝備的換代升級。進一步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等,加大對高危行業安全技術、裝備、工藝和產品研發的支持力度,引導高危行業提高機械化、自動化生產水平,合理確定生產一線用工?!笆濉逼陂g要繼續組織研發一批提升我國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保障能力的關鍵技術和裝備項目。
四、實施更加有力的監督管理
11.進一步加大安全監管力度。強化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對安全生產的綜合監管,全面落實公安、交通、國土資源、建設、工商、質檢等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及工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指導職責,形成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與行業監管指導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加強協作,形成合力。在各級政府統一領導下,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等影響安全生產的行為,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和行業管理部門要會同司法機關聯合執法,以強有力措施查處、取締非法企業。對重大安全隱患治理實行逐級掛牌督辦、公告制度,重大隱患治理由省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掛牌督辦,國家相關部門加強督促檢查。對拒不執行監管監察指令的企業,要依法依規從重處罰。進一步加強監管力量建設,提高監管人員專業素質和技術裝備水平,強化基層站點監管能力,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的現場監管和技術指導。
12.強化企業安全生產屬地管理。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要按職責分工,對當地企業包括中央、省屬企業實行嚴格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管理,組織對企業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安全標準化分級考核評價,評價結果向社會公開,并向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擔保業等主管部門通報,作為企業信用評級的重要參考依據。
13.加強建設項目安全管理。強化項目安全設施核準審批,加強建設項目的日常安全監管,嚴格落實審批、監管的責任。企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要包括安全監控設施和防瓦斯等有害氣體、防塵、排水、防火、防爆等設施,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未做到同時設計的一律不予審批,未做到同時施工的責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時投入使用的不得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并視情節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的責任。嚴格落實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監管等各方安全責任。對項目建設生產經營單位存在違法分包、轉包等行為的,立即依法停工停產整頓,并追究項目業主、承包方等各方責任。
14.加強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要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組織的作用,依法維護和落實企業職工對安全生產的參與權與監督權,鼓勵職工監督舉報各類安全隱患,對舉報者予以獎勵。有關部門和地方要進一步暢通安全生產的社會監督渠道,設立舉報箱,公布舉報電話,接受人民群眾的公開監督。要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對輿論反映的客觀問題要深查原因,切實整改。
五、建設更加高效的應急救援體系
15.加快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基地建設。按行業類型和區域分布,依托大型企業,在中央預算內基建投資支持下,先期抓緊建設7個國家礦山應急救援隊,配備性能可靠、機動性強的裝備和設備,保障必要的運行維護費用。推進公路交通、鐵路運輸、水上搜救、船舶溢油、油氣田、危險化學品等行業(領域)國家救援基地和隊伍建設。鼓勵和支持各地區、各部門、各行業依托大型企業和專業救援力量,加強服務周邊的區域性應急救援能力建設。
16.建立完善企業安全生產預警機制。企業要建立完善安全生產動態監控及預警預報體系,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風險分析。發現事故征兆要立即發布預警信息,落實防范和應急處置措施。對重大危險源和重大隱患要報當地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備案。涉及國家秘密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17.完善企業應急預案。企業應急預案要與當地政府應急預案保持銜接,并定期進行演練。賦予企業生產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在遇到險情時第一時間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的直接決策權和指揮權。因撤離不及時導致人身傷亡事故的,要從重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六、嚴格行業安全準入
18.加快完善安全生產技術標準。各行業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要根據行業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的要求,加快制定修訂生產、安全技術標準,制定和實施高危行業從業人員資格標準。對實施許可證管理制度的危險性作業要制定落實專項安全技術作業規程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9.嚴格安全生產準入前置條件。把符合安全生產標準作為高危行業企業準入的前置條件,實行嚴格的安全標準核準制度。礦山建設項目和用于生產、儲存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應當分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全條件論證和安全評價,嚴把安全生產準入關。凡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違規建設的,要立即停止建設,情節嚴重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門實施關閉取締。降低標準造成隱患的,要追究相關人員和負責人的責任。
20.發揮安全生產專業服務機構的作用。依托科研院所,結合事業單位改制,推動安全生產評價、技術支持、安全培訓、技術改造等服務性機構的規范發展。制定完善安全生產專業服務機構管理辦法,保證專業服務機構從業行為的專業性、獨立性和客觀性。專業服務機構對相關評價、鑒定結論承擔法律責任,對違法違規、弄虛作假的,要依法依規從嚴追究相關人員和機構的法律責任,并降低或取消相關資質。
七、加強政策引導
21.制定促進安全技術裝備發展的產業政策。要鼓勵和引導企業研發、采用先進適用的安全技術和產品,鼓勵安全生產適用技術和新裝備、新工藝、新標準的推廣應用。把安全檢測監控、安全避險、安全保護、個人防護、災害監控、特種安全設施及應急救援等安全生產專用設備的研發制造,作為安全產業加以培育,納入國家振興裝備制造業的政策支持范疇。大力發展安全裝備融資租賃業務,促進高危行業企業加快提升安全裝備水平。
22.加大安全專項投入。切實做好尾礦庫治理、扶持煤礦安全技改建設、瓦斯防治和小煤礦整頓關閉等各類中央資金的安排使用,落實地方和企業配套資金。加強對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監督檢查,進一步完善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制度,研究提高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下限標準,適當擴大適用范圍。依法加強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制度建設,加快建立完善水上搜救獎勵與補償機制。高危行業企業探索實行全員安全風險抵押金制度。完善落實工傷保險制度,積極穩妥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
23.提高工傷事故死亡職工一次性賠償標準。從2011年1月1日起,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對因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職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調整為按全國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計算,發放給工亡職工近親屬。同時,依法確保工亡職工一次性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的發放。
24.鼓勵擴大專業技術和技能人才培養。進一步落實完善校企合作辦學、對口單招、訂單式培養等政策,鼓勵高等院校、職業學校逐年擴大采礦、機電、地質、通風、安全等相關專業人才的招生培養規模,加快培養高危行業專業人才和生產一線急需技能型人才。
八、更加注重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25.制定落實安全生產規劃。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把安全生產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布局,在制定國家、地區發展規劃時,要同步明確安全生產目標和專項規劃。企業要把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要求落實在企業發展和日常工作之中,在制定企業發展規劃和年度生產經營計劃中要突出安全生產,確保安全投入和各項安全措施到位。
26.強制淘汰落后技術產品。不符合有關安全標準、安全性能低下、職業危害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落后技術、工藝和裝備要列入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予以強制性淘汰。各省級人民政府也要制訂本地區相應的目錄和措施,支持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隱患的技術改造和搬遷項目,遏制安全水平低、保障能力差的項目建設和延續。對存在落后技術裝備、構成重大安全隱患的企業,要予以公布,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關閉。
27.加快產業重組步伐。要充分發揮產業政策導向和市場機制的作用,加大對相關高危行業企業重組力度,進一步整合或淘汰浪費資源、安全保障低的落后產能,提高安全基礎保障能力。
九、實行更加嚴格的考核和責任追究
28.嚴格落實安全目標考核。對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企業完成年度生產安全事故控制指標情況進行嚴格考核,并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權重,發生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要根據情節輕重,追究地市級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的責任;后果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的,要按規定追究省部級相關領導的責任。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工作考核,加快推進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建設,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29.加大對事故企業負責人的責任追究力度。企業發生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追究事故企業主要負責人責任;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業主要負責人或企業實際控制人的法律責任。發生特別重大事故,除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實際控制人責任外,還要追究上級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責任;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企業實際控制人和上級企業負責人的法律責任。對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負有主要責任的企業,其主要負責人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企業的礦長(廠長、經理)。對非法違法生產造成人員傷亡的,以及瞞報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節特別惡劣的,要依法從重處罰。
30.加大對事故企業的處罰力度。對于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或一年內發生2次以上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并負主要責任的企業,以及存在重大隱患整改不力的企業,由省級及以上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告,并向投資、國土資源、建設、銀行、證券等主管部門通報,一年內嚴格限制新增的項目核準、用地審批、證券融資等,并作為銀行貸款等的重要參考依據。
31.對打擊非法生產不力的地方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在所轄區域對群眾舉報、上級督辦、日常檢查發現的非法生產企業(單位)沒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處,致使非法生產企業(單位)存在的,對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以及相關責任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2.建立事故查處督辦制度。依法嚴格事故查處,對事故查處實行地方各級安全生產委員會層層掛牌督辦,重大事故查處實行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掛牌督辦。事故查處結案后,要及時予以公告,接受社會監督。
各地區、各部門和各有關單位要做好對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實施,制訂部署本地區本行業貫徹落實本通知要求的具體措施,加強監督檢查和指導,及時研究、協調解決貫徹實施中出現的突出問題。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加強工作督查,及時掌握各地區、各部門和本行業(領域)工作進展情況,確保各項規定、措施執行落實到位。省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將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及時報送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國務院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
C恪盡職守依法履行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恪盡職守,依法履行職責。
生產經營單位作出涉及安全生產的經營決策,應當聽取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意見。
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因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依法履行職責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任免,應當告知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道路運輸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由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己瞬坏檬召M。
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單位應當有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鼓勵其他生產經營單位聘用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注冊安全工程師按專業分類管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
第二十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生產經營單位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應當將被派遣勞動者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統一管理,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必要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接收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學生實習的,應當對實習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學校應當協助生產經營單位對實習學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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